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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媳妇家里面的东西天不烧完了怎么办?

ask****419 甘肃-兰州 其他咨询 2020.05.09 16:06:22 468人阅读

我媳妇家里面的东西天不烧完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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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1407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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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9 16:15:27 回复

第 一、直接报警  首先温馨提醒:不要认为报警就会把事情搞的很大,一般对于家暴,警察同志都是以现场劝和为主。同时用威严的气势镇住过错方,劝解过错方下次不可再犯。  报警要掌握技巧,要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一些人要看到警察才知道事态严重性,才变的老实。  如果以上方法不适用,那么使用第二招!  第 二、向当地法院申请人生保护令  人生保护令会要求施暴方不得再打骂被保护人。文章开头的事件中,张女士就申请了保护令,后来婆婆违反保护令,被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施暴方再犯,那么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法院将依法对其实施拘留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恶劣,被执行人有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根据刑法规定,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 三、达到一定伤情,追究施暴方刑事责任(一般针对家暴惯犯)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造成一定程度伤害的,处拘役、者管制、有期徒刑。此法针对那些不见棺材不掉泪施暴者,必须要靠法律严惩的方式治疗。   第 四、离婚(针对长期家暴)  根据《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而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或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即使动手的人是婆婆而并非丈夫,仍然可以认定为家暴。

犯法。媳妇砸婆婆东西属于毁坏他人财物,是民事纠纷,作为婆婆是可以报警的,但不是刑事案件,因此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罚款、批评教育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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