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挂靠是不是债权债务转让 的事,
1、新劳务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最好有发票领购本的复印件(这个是证明给你单位的发票真实有效的,一般也可以网上查询)。
2、民工队、劳务公司之间的协议。(因为发票一般是劳务公司的,你单位的支票抬头应该开劳务公司,所以要有民工队和劳务公司的协议)
3、劳务费必须有明细,两种,一个是工作量的考核明细,一个是发放给具体每个民工的明细。
最后,记得让那走支票的工头在支票存根上签字。这个很重要。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支付转让型
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
2,债务重组转让
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
3,伴随非货币易的转让
企业进行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易中,含有部分应收款项,此时,应当计算应收账款占非货币性资产的比例,以便确认是非货币易还是货币易。
4,形成或有负债的转让
转让应收账款时,转让方对未来应收账款的实现与否负有连带责任的转让行为。比如,用应收账款作抵押而进行的融资,表面上应收账款转让给了贷款方,但是,应收款项到期是否能够收回,在融资时是不确定的,所以,对于转让方而言,是一项或有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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