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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根据《财政部、乡下部关于调整完善乡下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我国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乡下“三项补贴”),将“三项补贴”合并为“乡下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旨在解决乡下“三项补贴”事项资本“碎片化”问题。其中,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本,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本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本,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本,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本和乡下“三项补贴”增量资本,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爱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工人);补贴面积:以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等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要求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2020-04-30 20:08: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