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大连法律咨询 > 大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夫妻双方目前不在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吗?

夫妻双方目前不在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吗?

ask****546 辽宁-大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3.22 22:43:49 494人阅读

夫妻双方目前不在户籍所在地,诉讼离婚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连律师 行政类律师 大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14053760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572条

如果能证明你们都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可以到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可以电话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03-23 08:42:33 回复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5578条

夫妻双方是否办理大连地区的居住证明,如有,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020-03-23 12:00:40 回复
咨询我
156686851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1611条

可以到被告经常居所地,经常居所地是指在一个地方连续稳定居住一年以上

2020-03-23 06:48:36 回复
地区:辽宁-大连 咨询解答:1284条

到被告现住地也可,但需要证明被告在此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020-03-23 15:44:49 回复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对夫妻双方不在住所地的离婚案件管辖进行了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其中“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王女士夫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均超过一年,且双方均在新华区居住超过一年,因此,王女士应向新华区。

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