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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医疗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级不同,赔偿的费用也不同。阜宁县医疗事故赔偿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阜宁县医疗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阜宁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补助伙食费+营养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住院补助伙食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30—50元/天×营养期限

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2、因医疗事故致残但未死亡

侵权时间在2025年4月30日前: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

(2)60—75周岁:(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80-年龄)

(3)75周岁以上:(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5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侵权时间在2025年5月1日后: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因医疗事故死亡

侵权时间在2025年4月30日前: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

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

(2)60—75周岁:(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80-年龄)

(3)75周岁以上:(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5年

侵权时间在2025年5月1日后: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因医疗事故有人身损害但未致残赔偿项目相关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该阜宁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阜宁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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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拖欠工资能否要求额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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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地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要求额外赔偿,可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当遇到工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促使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也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相应赔偿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大家在遇到工地拖欠工资等劳动纠纷时,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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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额外赔偿是合理且受法律保障的。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需加付赔偿金。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工地负责人协商,和平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这是较为简便直接的方式。 2.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3.还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主张相应赔偿金。 4.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进一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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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拖欠工资能否要求额外赔偿

乐山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工地拖欠工资,劳动者有获得额外赔偿的权利。当用人单位未依约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时,劳动行政部门会介入责令限期支付。 (2)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在解决途径上,劳动者可先与工地负责人协商,这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 (4)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与赔偿金。 (5)还能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并主张赔偿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劳动者维权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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