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伊春律师 最近回复:
(一)对于刑满释放人员,若不属于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自由离开居住地。
(二)若属于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需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
(三)若属于安置帮教对象,虽无明确法律限制离开居住地,但应定期向安置帮教机构报告活动情况,离开居住地范围大或时间长时,主动与当地安置帮教机构沟通报备并按要求履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社区矫正机构对于有正当理由的,应当批准;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