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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海阳市误工费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海阳市误工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海阳市误工费计算方式

一、海阳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9050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110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555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87元;

6、上年度全省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6054元

(2)采矿业113104元

(3)制造业8316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2998元

(5)建筑业76278元

(6)批发和零售业7562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6536元

(8)住宿和餐饮业532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6084元

(10)金融业97701元

(11)房地产业8105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088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8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1780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785元

(16)教育10968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728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085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8681元

二、青岛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35元;

2、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4元;

3、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7701元;

4、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592元;

5、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08元;

6、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671元

三、海阳市误工费计算方式: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能举例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

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5日×误工天数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不能举例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情况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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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海阳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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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完毕后是否能够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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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执行完毕时执行程序结束,法院完成执行工作且实现申请人权利,此时不存在撤诉情况。执行撤诉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执行程序终结,而执行完毕意味着执行目标已达成,程序自然终结,无需也无法撤诉。 2.若执行完毕后发现存在如执行标的计算有误等错误,可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解决。法院会对执行行为进行审查,若确有错误,会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3.建议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仔细核对执行标的等关键信息,尽量避免执行错误。若发现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错误,及时向法院反映,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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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执行完毕代表执行程序结束,法院已依执行依据完成执行工作,申请人权利得以实现,此情况下不存在撤诉概念。 (2)执行撤诉一般发生在执行程序中,是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执行程序终结。而执行完毕意味着执行目标达成,程序自然终结,所以无需也无法撤诉。 (3)若执行完毕后发现错误,如执行标的计算有误等情况,可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解决。法院会对执行行为进行审查,若确有错误,会依法作出处理。 提醒:执行完毕后虽不能撤诉,但发现错误可走执行监督程序。不同执行错误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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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执行完毕后不能撤诉,因为执行完毕意味着执行程序自然终结,已实现申请人权利,不存在撤诉的情况。 (二)若执行过程中想终结执行,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执行程序终结。 (三)执行完毕后发现错误,如执行标的计算有误等,可通过执行监督程序解决,由法院审查执行行为,确有错误会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执行程序中申请人可依法撤回执行申请;人民法院有权对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执行错误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决定、通知或决定撤销、改正执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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