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封云凯律师 最近回复:
一般情况下,工作了四天后因要签实习合同而决定不干,用人单位是应当结算这四天工资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分析: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也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你虽然只工作了四天且未签订实习合同,但已实际提供了劳动,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你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 :若在开始工作前,你与用人单位就工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等有过明确约定,比如约定日薪多少,那么用人单位应按照该约定结算这四天的工资。
没有约定工资标准 :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工资数额。
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四天的工资,你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自己已经付出了劳动,依据法律规定应获得相应报酬。
协商不成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准备好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过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