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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夫妻分居期间债权债务处理需区分情况,个人名义产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权为个人债权,用于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的为共同债权;不合理个人开支或明确约定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用于共同生活等的为共同债务。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在分居期间也有相应界定。对于债权,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个人债权归一方,体现了对个人财产权益的保护;用于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的债权为共同债权,保障了夫妻双方的权益。在债务方面,个人不合理开支或明确约定的个人债务由一方承担,避免另一方无端背负债务;而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符合公平原则。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方式也有明确规定,先以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您在夫妻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处理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