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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洪江市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洪江市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洪江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标准计算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及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2)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结合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和护理人数确定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补助伙食费

根据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8.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情参照医疗机构意见酌情认定,一般不超过50元/天

9.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全额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和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含5年)的,全额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少一年减除20%,但最高减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洪江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洪江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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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已用于非抵押担保(如质押、留置)的资产,在法律和合同未禁止的情况下可进行抵押。 (2)已抵押的财产也能再次抵押,但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抵押物价值。财产抵押后,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再次抵押,且不得超出余额。 (3)再次抵押时,抵押人需告知抵押权人财产已被抵押的情况,否则可能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损害后位抵押权人利益。 (4)再次抵押要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此保障抵押权实现。 提醒:再次抵押时务必遵循相关规则,如实告知抵押情况并办理登记,不同抵押情形对应的法律后果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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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资产先前是质押、留置等非抵押方式担保,在法律和合同未禁止再抵押时,可进行抵押。 (二)若先前是抵押担保,同一财产能再次抵押,但抵押人担保的债权不能超出抵押物价值,财产抵押后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再次抵押,且不能超出余额。 (三)再次抵押时要告知抵押权人该财产已被抵押的情况,否则可能影响抵押合同效力,损害后位抵押权人利益。 (四)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此保障抵押权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表明办理抵押登记对保障抵押权实现的重要性,符合上述按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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