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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十级伤残计算方式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儋州市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儋州市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儋州市十级伤残计算方式

一、儋州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5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011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911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418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145元;

6、上年度儋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471元;

7、上年度儋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3385元

(2)采矿业136604元

(3)制造业8612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2836元

(5)建筑业66994元

(6)批发和零售业99841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7052元

(8)住宿和餐饮业6432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47110元

(10)金融业113934元

(11)房地产业8390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281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79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460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5285元

(16)教育99027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0212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688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5439元

二、儋州市十级伤残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据实计算

2.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系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等,各方当事人对后续治疗费可以提前协商,无法提前协商调解的,可以待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计算

3.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单位和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又不能证明其工作性质的

误工费= 100元/人/天

4.护理费

护理费=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1)护理人数有收入的

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最高不超过250元/天/人。对于护理级别及护理标准无法确定的,按照120元/天/人的标准赔付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等据实计算,如果未能提供交通票据,但根据医院病历能够确认受害人有往返医院记录的,按照40元/天的标准计算交通费;如果未能提供票据,也没有医院病历,但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需治疗的,酌情认定交通费,最高不得超过800元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天)

7.营养费

营养费=50(元/天)×营养期(天)

8.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超过150元/天/人

9.十级伤残赔偿金

(1)一般的人身损害十级伤残赔偿金:

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10%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10%

(2)工伤十级伤残赔偿金:

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终止劳动关系时8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截止至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10%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10%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10%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10%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限于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具体数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该儋州市十级伤残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儋州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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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一方信用卡债务处理需依债务性质而定。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由债务人自行承担,配偶无清偿责任。不过债权人若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按共同债务处理。 3.建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明确各自信用卡使用范围和责任,避免不必要纠纷。发生债务争议时,双方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性质。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也应留存相关证据,以便在争议发生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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