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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农民工工伤责任承担主体依具体情形而定,存在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担责,缴纳保险的部分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派遣中派遣单位担责,用工单位有过错担补充责任;个人承包经营招用致工伤,发包组织与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时,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赔偿,如医疗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未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情形下,派遣单位为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用工单位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个人承包经营招用农民工致工伤,发包组织与承包经营者负连带赔偿责任。农民工遇到工伤问题,责任承担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