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除抵押登记后,就能够自由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
(二)与银行协商,向银行说明加名原因以及自身具备不影响还款的能力等情况,请求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抵押人的证明,然后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加名。
(三)若银行不同意,可考虑提供其他担保或增信措施,像提供保证人、增加抵押物等,以此降低银行风险,争取银行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意味着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物进行变更等操作时,需遵循一定规则,与银行协商及采取措施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