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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同江市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同江市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同江市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六十周岁以下:

(1)一级伤残

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2)二至十级伤残

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

3、七十五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五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一般凭发票,或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费用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赔偿二十年;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该同江市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同江市律师

43分钟前

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其管辖需遵循劳动争议相关规定,涵盖劳动仲裁与诉讼两个阶段的具体规则。 1.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规则。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诉讼阶段的管辖规则。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选择的建议。通常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和法院,这样便于当事人参加仲裁及诉讼活动,也便于相关机构查明案件事实,提升纠纷处理的效率与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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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律图毕节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相关管辖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通常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和法院,便于当事人参加仲裁及诉讼活动,也便于查明案件事实。 提醒: 发生工伤待遇纠纷时,应先确认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机构维权;若对管辖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小时前

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贵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工伤待遇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时,可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日常工作的地点或者公司注册登记的地点,都可以作为申请仲裁的管辖地。 (二)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管辖。这种情况下无需担心管辖冲突,履行地的仲裁委具有优先管辖权。 (三)对仲裁裁决不服提起诉讼时,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 (四)建议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和法院处理纠纷。这样能方便当事人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也有助于相关机构更快查明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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