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 睢宁县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睢宁县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睢宁县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睢宁县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睢宁县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六十周岁以下:

(1)一级伤残

根据上一年度睢宁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与经营净收入之和乘以全省平均负担系数的标准,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2)二至十级伤残

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

3、七十五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五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赔偿二十年;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最长不超过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超过年限确实需要继续配置的,继续给付五到十年。

该睢宁县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睢宁县律师

1小时前

没批捕取保候审一年后咋处理

律图山东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侦查机关一年内未收集到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要主动解除取保候审措施,及时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并且退还保证金。被取保候审人可主动联系侦查机关询问处理进度。 (二)若侦查机关掌握新证据需继续追究刑事责任,被取保候审人要配合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逮捕等,重新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三)若案件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应撤销案件。被取保候审人可要求侦查机关出具撤销案件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3小时前

没批捕取保候审一年后咋处理

律图潍坊律师 最近回复:

1.取保候审最长一年。未批捕且取保候审一年后,处理方式依不同情形而定。 2.若侦查机关一年内未掌握足够有罪证据,应解除取保候审,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并退还保证金。 3.若有新证据需追究刑责,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逮捕,重启诉讼程序。 4.若案件轻微无需追责,应撤销案件。期满后由司法机关依侦查结果依法处理。

3小时前

没批捕取保候审一年后咋处理

山东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没批捕取保候审一年后,侦查机关未收集到足够证据则解除取保、退还保证金;掌握新证据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并重启程序;案件显著轻微则撤销案件,最终由司法机关依侦查结果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取保候审最长期限为一年。在没批捕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满一年,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若侦查机关在这期间未获得充分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解除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保障了当事人权益。若有新证据且需继续追究刑事责任,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继续诉讼,能确保法律的公正执行。对于显著轻微的案件撤销处理,体现了法律的合理适用。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结果时,若大家对取保候审相关问题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