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 广东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广东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广东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东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一、广东省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065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6905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598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6936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800元;

6、2025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77837元

(2)采矿业187947元

(3)制造业92303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64727元

(5)建筑业837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104679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21907元

(8)住宿和餐饮业54516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3031元

(10)金融业202771元

(11)房地产业100580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76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71581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80231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7286元

(16)教育13667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75780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32893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64533元

二、深圳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深圳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70847元;

2、上年度深圳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6286元;

3、上年度深圳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5268元

三、珠海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4234元;

2、上年度珠海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3957元;

3、上年度珠海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9679元

四、汕头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5601元;

2、上年度汕头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268元;

3、上年度汕头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6954元

五、广东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二至十级伤残: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年限:

1)赔偿二十年;

2)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3)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该广东伤残等级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广东律师

3小时前

你好?

王政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您这边想要咨询什么问题

3小时前

股东死亡继承人不愿继承股权怎么办

浙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愿继承股权时,应先查看公司章程规定。若章程有特别约定,按章程执行,这体现了公司自治原则,尊重公司内部的事先安排。 (2)若章程无特别约定,继承人放弃股权后,其他股东可协商受让。这能维持公司的人合性,减少外部因素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3)若其他股东均无意受让,可对公司进行法定清算,分割剩余财产,包含该股权对应的价值。这是在公司股权结构无法内部调整时的一种处理方式。 (4)公司也可回购该股权,但需符合法定回购条件,如连续五年盈利不分配利润等,回购价格应合理确定。 提醒: 处理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愿继承股权问题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和章程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法律纠纷,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3小时前

股东死亡继承人不愿继承股权怎么办

丽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先查看公司章程是否有关于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不愿继承股权的特别规定,若有则按章程执行。 (二)若章程无特别约定,继承人放弃继承股权,其他股东可协商受让该股权。 (三)若其他股东均无意受让,可按法定程序对公司进行清算,分割包含该股权对应价值的剩余财产。 (四)公司可按《公司法》规定的回购条件回购该股权,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却不分配等,回购价格依合理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