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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临沧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临沧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临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1、六十周岁以下:

(1)一级伤残

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2)二至十级伤残

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计算;

3、七十五周岁以上:

不同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计算同六十周岁以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五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算。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购买假肢、轮椅等支出的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赔偿年限:

赔偿二十年;

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临沧伤残等级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2、残疾辅助器具费

临沧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一、临沧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2768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514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6240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309元;

6、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042元

(2)采矿业72673元

(3)制造业193127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52元

(5)建筑业115134元

(6)批发和零售业22107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7663元

(8)住宿和餐饮业51478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20640元

(10)金融业155304元

(11)房地产业86818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07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433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755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84889元

(16)教育117622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8046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055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15081元

二、临沧伤残等级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一级伤残: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

二至十级伤残: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计算。)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乡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赔偿系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赔偿年限÷器具使用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年限:

1)赔偿二十年;

2)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

3)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该临沧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临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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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轻伤未进行二次鉴定,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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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级轻伤案件中,二次鉴定不是必经程序。若当事人对初次鉴定结果认可,或者虽有异议却不能给出合理理由和证据来支持重新鉴定,那么不进行二次鉴定是可行的,初次鉴定意见能够作为定案依据。 (2)当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存在异议,比如觉得鉴定过程、方法、依据等方面有问题时,可申请二次鉴定。不过司法机关会审查该申请,判断有无必要开展二次鉴定。若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将不被准许。 提醒: 当事人申请二次鉴定需有合理理由和证据,若随意申请可能不被司法机关准许。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有疑问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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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当事人对初次二级轻伤鉴定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却无合理理由及证据支持重新鉴定,无需进行二次鉴定,初次鉴定意见可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安心等待后续司法流程即可。 (二)若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认为鉴定过程、方法、依据等存在问题,可收集能证明鉴定可能有误的证据,向司法机关提出二次鉴定申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因无鉴定机构,或者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报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报告的审查与认定,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具报告的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有关报告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这里的鉴定意见作为证据同理,是否进行二次鉴定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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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轻伤未进行二次鉴定,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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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轻伤不进行二次鉴定是可以的。二次鉴定不是必须的,是否进行由当事人和案件情况决定。若当事人认可初次鉴定结果,或提不出合理理由与证据申请重新鉴定,初次鉴定就能作为定案依据。 2.若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觉得鉴定过程、方法等有问题,可申请二次鉴定。司法机关会审查申请,判断有无必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可能不被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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