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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盐城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盐城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盐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盐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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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交付房屋能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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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交付房屋在合同有约定或符合法定情形时,买受人可解除合同,解除需书面通知对方。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合同中若约定未按时交付房屋可解除合同,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此约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通常为三个月,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内仍未履行,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且,当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受人同样有权解除。比如为结婚买房,约定交房时间在婚礼前却逾期很久未交付,影响使用。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若在房屋买卖中遇到未交付房屋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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