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西夏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西夏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西夏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西夏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西夏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西夏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西夏区律师

9分钟前

前男友答应补偿一万五,有发短信答应好的,但到现在也没给,要怎么去要?

刘运娇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可以为你提供法律上的服务指导

10分钟前

离婚协议书怎样才能具备法律效力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协议内容需是双方真实想法,不存在欺骗或强迫对方的情况。 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签订协议时,双方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做出有效决定。 协议签订后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仅签字未登记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建议一式三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