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静安区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希望法院立案后不开庭,当事人可就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与对方协商一致,共同向法院申请书面审理并获得准许。
(二)在案件审理里,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撤诉,经审查准许则无需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