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约定解除的情形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由,当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卖方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的情形
法定解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自然灾害导致货物损毁无法交付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买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买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卖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买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合同的通知要求
卖方依法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