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离婚自由,一方患有心脏病不影响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权利,提出离婚是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3)若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的判断标准,一方患有心脏病并非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但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4)离婚时,若因心脏病导致生活困难且无负担能力,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帮助的具体方式和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提醒:
离婚时需注意,若对方因心脏病导致生活困难且自身有负担能力,应依法给予适当帮助;不同案情的处理方式存在差异,建议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