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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鹿邑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鹿邑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鹿邑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16.鉴定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鹿邑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鹿邑县律师

2小时前

离婚付抚养费后,还需承担医疗费不

律图山东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支付抚养费后,通常仍需承担子女的重大医疗费用。抚养费虽包含常规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日常开支,但突发重大疾病产生的远超原定范围的高额医疗费用,需父母双方共同分担。 1.明确抚养费涵盖范围。抚养费一般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常规医疗费等日常所需,但不包含突发重大疾病导致的超出常规标准的高额医疗费用。 2.协商或诉讼解决费用分担。当子女因重大疾病产生超出原定抚养费中医疗部分的费用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先与另一方协商分担超出部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判决的考量依据。法院会结合子女的实际医疗需求、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费用比例。 4.责任性质的明确。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免除对子女重大医疗费用的额外分担责任,父母双方需共同保障子女在特殊情况下的医疗需求。

3小时前

离婚付抚养费后,还需承担医疗费不

律图烟台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抚养费通常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日常必要支出,但此处的医疗费一般指普通小额医疗费用,不包含突发重大疾病产生的大额医疗支出。 (2)当子女发生突发重大疾病,实际所需医疗费用显著超过原定抚养费中包含的医疗费用部分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共同分担该超出部分的费用。 (3)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分担可由双方先行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人民法院会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医疗需求、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双方应承担的费用分担比例。 提醒: 支付抚养费后,若子女突发重大疾病产生大额医疗费用,需及时与对方协商分担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避免因未履行该责任引发纠纷。

5小时前

离婚付抚养费后,还需承担医疗费不

山东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离婚后支付的抚养费通常涵盖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及常规医疗费用,但这并不免除对子女重大疾病额外医疗费用的分担责任。 (二)当子女突发重大疾病,实际所需医疗费用远超原定抚养费中包含的医疗部分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与另一方协商分担超出的费用。 (三)若协商不成,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超出部分。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双方经济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分担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1.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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