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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罗山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罗山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罗山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16.鉴定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罗山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罗山县律师

2小时前

我这边是以债抵房的案子?

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关于以债抵房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分析。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债权债务关系和房屋买卖两个法律关系,处理起来需要格外谨慎。从实务经验来看,这类案件的关键点在于: 1. 双方是否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抵债协议 2. 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能否正常过户 3. 抵债金额与房屋价值是否相当建议您先梳理好以下材料: - 原始债权凭证(借条、合同等) - 抵债协议 - 房屋产权证明 - 双方往来沟通记录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建议尽快办理正式的房屋过户手续,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对方现在反悔,我们可以考虑通过诉讼主张权利。这类案件处理起来周期可能较长,建议您先收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如果需要进一步分析,可以补充提供更具体的案情细节。

2小时前

婚前财产房屋认定归谁

律图法律顾问团队律师 最近回复:

婚前房屋的归属并非固定不变,需根据购房时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信息及双方约定等具体情形逐一判定,合理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处理此类问题的关键。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建议留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资料,明确资金来源为婚前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时,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 建议婚后共同还贷时通过共同账户转账,保留还贷记录,以便后续计算补偿金额。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产权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若无特殊约定,一般按实际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及房屋归属,避免后续产生争议。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建议父母出资时明确赠与对象,可通过书面声明或转账备注等方式留存证据。

3小时前

婚前财产房屋认定归谁

律图案源助手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支付房屋首付,婚后与配偶共同偿还贷款,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无论房屋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双方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若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婚前房屋归属需结合出资情况、登记信息等多方面因素判断,建议婚前就房屋归属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离婚时涉及房屋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形咨询专业人士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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