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路氹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路氹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路氹城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路氹城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该路氹城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路氹城律师

2小时前

我被指控打人,但我没有打人,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王金金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方便的时候咱们通个电话沟通吗

2小时前

掩饰隐瞒犯罪是不是属于轻微犯罪?

王金金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方便的时候咱们通个电话沟通吗?

2小时前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小孩该谁抚养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是判定抚养权归属的核心,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双方抚养能力是基础,经济稳定、住房良好的一方在抚养孩子上更具优势,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条件。 (2)孩子意愿方面,八周岁以上孩子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其意见会被重点参考,这体现了对孩子自主意识的尊重。 (3)陪伴时间和感情亲疏也很关键,与孩子相处时间长、感情深厚的一方,更能给予孩子情感上的支持。 (4)对于两岁以下婴幼儿,通常随母方生活,但特殊情况除外。而八周岁以上孩子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的,法院可准许。双方抚养条件相当时,长期与孩子共同生活方会被优先考虑,以保障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 提醒: 在争取抚养权时,要客观评估自身条件,同时尊重孩子意愿。不同案情需具体分析,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