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在签订债权凭证时,夫妻双方若都有共同借款的意愿,应一同在借条、借款合同等上面签字,避免后续对债务性质产生争议。
(二)若一方未及时签字,事后若认可该债务,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可留痕的方式进行追认,明确表达自己愿意共同承担债务的意思。
(三)债权人在面对夫妻共签债务时,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清偿责任。而承担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债务的一方,要留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