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一方存在法定的重大过错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情形涵盖明确的法定类型及兜底条款,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
1.重婚。指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与他人结婚,包括法律登记结婚和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严重违背婚姻忠诚原则。
2.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行为破坏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
3.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精神侵害行为,直接侵害对方的人身权利。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负有扶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扶养责任,两者均严重损害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5.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认定,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正常生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