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六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六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六安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六安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六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六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六安律师

1小时前

死亡精神赔偿怎么算?

严卫其律师 最近回复:

死亡精神损害赔偿要结合具体案情判断,要看什么原因导致死亡,死亡的过错情况等等。

1小时前

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多少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用人单位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劳动者可从第二个月起要求每月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计算时用月工资乘以工作月数减1。如每月工资5000元,工作8个月未签合同,除正常工资外可获补偿35000元。 (二)若用人单位满一年不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应当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三)劳动者主张未签合同经济补偿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小时前

不签合同经济补偿金多少

律图哈密律师 最近回复:

1.用人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最多付11个月。如月薪5000,工作8个月未签,除工资外可获35000元补偿。 2.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自该日起付双倍工资。 3.主张未签合同经济补偿有一年仲裁时效,从知道权利受侵害起算。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