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伊犁律师 最近回复:
团伙犯罪并非独立罪名,其量刑需结合具体实施的犯罪行为及涉及的罪名综合判断,同时依据行为人在团伙中的角色定位适用不同处罚规则。
1.团伙犯罪的量刑需依托具体犯罪事实。团伙犯罪本身不构成单独罪名,量刑时需先明确团伙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对应的罪名,例如实施盗窃则按盗窃的数额、情节等标准量刑,实施诈骗则按诈骗的金额等标准量刑,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和证据确定基础处罚范围。
2.犯罪集团中不同主犯的量刑规则有差异。若团伙构成犯罪集团,组织、领导该集团的首要分子需对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其他主犯则需对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3.从犯的量刑应遵循从宽原则。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应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胁从犯的量刑需考量胁迫情节。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应根据其犯罪情节依法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