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喀什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项目

喀什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喀什市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喀什市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喀什市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康复费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4.误工费

5.护理费

6.交通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

8.营养费

9.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12.丧葬费

13.死亡赔偿金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16.鉴定费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喀什市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喀什市律师

2小时前

婚内若不给生活费起诉能否少分财产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律师 最近回复:

婚内一方不给另一方生活费,另一方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的,通常不会导致对方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需结合法定情形判断,不给生活费并非少分财产的法定依据,但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适当照顾生活困难一方。 1.明确诉求性质与分割原则。婚内起诉不给生活费多是主张履行扶养义务,要求支付扶养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了解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包括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婚内不给生活费不在上述范围内。 3.掌握相关应对建议。若因对方不给生活费导致生活困难,可保留相关证据,如生活支出凭证、收入证明等;离婚分割财产时,可向法院说明生活困难情况,请求适当照顾;也可先单独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及时保障自身基本生活需求。

2小时前

婚内若不给生活费起诉能否少分财产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婚内一方不给另一方生活费,另一方起诉的诉求通常是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该诉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属于不同法律关系,不会直接导致财产分割时少分财产。 (2)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分割财产的基本准则。 (3)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明确限定为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婚内不给生活费不在上述法定情形范围内,因此一般不会少分财产。 (4)若一方因对方不给生活费导致生活困难,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该方权益,但这属于对困难方的合理倾斜,并非对另一方的财产少分处罚。 提醒: 婚内不给生活费可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但该行为不直接导致离婚时少分财产,建议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后续财产分割中争取有利考量,具体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3小时前

婚内若不给生活费起诉能否少分财产

律图武隆区律师 最近回复:

(一)婚内一方不给另一方生活费,另一方起诉的诉求通常是要求对方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而非直接分割财产。 (二)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原则上双方均等分割,婚内不给生活费不属于法定少分财产的情形,一般不会因此少分财产。 (三)法定少分财产的情形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这些情况才会导致少分财产。 (四)若一方因对方不给生活费导致生活困难,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但这并非是对不给生活费一方的财产少分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