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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二婚关系中,男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该房产出售后所得的款项仍归男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财产权益的归属从取得时即已明确。
(2)若婚后双方对该婚前房产进行了修缮、装修、重建等行为,导致房产价值增加的,增值部分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男方主张合理补偿,补偿的具体金额需结合双方在增值过程中的投入情况确定。
(3)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婚前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明确其为夫妻共同财产,则房产出售所得应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提醒:
婚后若对婚前房产进行修缮、装修等投入,应保留相关支出凭证,以便离婚时主张补偿;若需变更婚前财产的归属,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确保内容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