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收到二审法院缴费通知后,应立即安排资金准备缴纳诉讼费,可提前了解缴费方式,如线上支付、线下银行转账等,避免因支付方式不熟悉耽误时间。
(二)设置缴费提醒,可通过手机闹钟、日历提醒等方式,确保在收到缴费通知后的七日内完成缴费。
(三)若遇到资金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逾期不交纳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