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常德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前取走现金是否属于财产转移需具体判断,用于正常生活开销且有合理凭证的不算,未经对方同意大量取走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的可能构成财产转移。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若取走现金是用于支付家庭日常费用、医疗费用等正常生活开销,且能提供合理凭证和说明,通常不认定为财产转移。但若在离婚前,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大量取走现金且无法说明合理用途,意图减少夫妻共同财产以在离婚分割时获利,则可能构成财产转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遇到离婚财产分割相关问题,建议及时收集相关凭证或证据,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