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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广陵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陵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陵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广陵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广陵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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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共有房产可赠与,但要全体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就是大家对全部财产平等享有所有权,不分份额。 2.法律规定,处置共有不动产等重大事项,按份共有需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则要全体同意,有约定的除外。 3.擅自赠与共同共有房产,赠与行为可能无效。其他共有人可要求返还房产。若受赠人善意取得且已办产权变更,可能要赔偿其他共有人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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