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李琦—高级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垫付医疗费用。如果单位要求员工自行垫付,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单位让员工先垫付的情况。建议您可以这样做:第一,保留好所有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原始凭证;第二,尽快要求单位申报工伤认定;第三,如果单位拒不垫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先行垫付了费用,待工伤认定完成后,这些费用最终都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拒不报销,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建议您尽快与单位沟通,明确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如果遇到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我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