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松原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后有两个女儿时,需优先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及财产分割等事宜,确保子女健康成长与双方权益的合理分配。
1.子女抚养方面,若离婚时已确定抚养权归属,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按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同时依法享有定期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不得无故拒绝或阻碍探视。
2.若对抚养权存在争议,或后续因情况变化需变更抚养权,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法院会结合子女实际需求、双方抚养能力等因素作出判决。
3.财产分割方面,若离婚时已完成共同财产分割,双方需严格按协议或判决执行。若发现存在未分割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均可另行起诉,要求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4.双方均需履行对子女的法定监护职责,包括教育、保护等义务,共同为子女创造稳定良好的成长环境,不得因离婚影响子女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