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执行依据,若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法院依法可执行。
(二)处于孕期且无经济能力履行时,向法院如实说明状况,提交财产状况等相关证据,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三)因怀孕无法工作无收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如分期履行。
(四)若债权人申请限制出境、列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可向法院提出因孕期不宜采取相关措施的申请,由法院审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五)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在孕期确实无经济能力履行债务时,符合此条情形,法院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