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与对方沟通协商,告知对方自己拥有法定的探望权,要求其保障正常探望。这样可以和平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望权。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对探望时间、方式等作出判决。
(三)若男方依旧拒不执行判决,女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手段,促使男方履行协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