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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白山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白山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白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营养费

7.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死亡赔偿金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白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白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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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担保人对诈骗不知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担保行为可能因主合同诈骗无效,也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此时应积极收集自己不知情的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若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是诈骗仍提供担保,可能构成诈骗共犯,会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建议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三)若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要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赔偿事宜,避免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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