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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多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杂多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杂多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杂多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杂多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杂多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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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母亲提出诉求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类处理,既要尊重个人意愿,也要遵守法律规定。 1.若诉求为复婚,可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同意的话,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不同意则直接明确拒绝即可,无需提供额外理由。 2.若涉及孩子抚养相关问题,需依据法律规定处理。变更抚养权需具备正当理由,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等,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增加抚养费的正当情形包括孩子生活学习费用显著增加等,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孩子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3.若涉及财产分割等其他问题,比如离婚时存在未分割的财产,或因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不公,可依法处理。建议先理性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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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孩子母亲提出复婚,可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同意则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不同意可明确拒绝。 (二)若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变更抚养权需有正当理由,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需有正当情形,如孩子生活学习费用增加、患病需更多医疗费用等,可先协商,协商不成以孩子名义起诉。 (三)若涉及财产分割问题。若之前分割有遗漏或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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