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宣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宣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宣威市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宣威市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宣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宣威市为10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宣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宣威市律师

57分钟前

遗产?

吴国公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纠纷可以直接起诉的p

58分钟前

离婚女方患疾能获什么帮助

律图福建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若女方因疾病导致生活难以维持,且另一方具备相应经济能力,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可先协商具体帮助方式,协商不一致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女方可请求对方用个人财产如住房等提供支持。 财产分割环节,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处理。女方因疾病陷入生活困难的,法院通常会在财产分配上适当向女方倾斜,让女方获得更多份额以保障基本生活。 若女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对方工作等家庭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对方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2小时前

离婚女方患疾能获什么帮助

律图福州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时女方患疾,可从经济帮助、财产分割照顾、家务劳动补偿三方面获得法律支持。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女方患疾离婚时可获得以下支持。一是经济帮助,离婚时女方因患疾导致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女方可要求男方用住房等个人财产提供帮助。二是财产分割照顾,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遵循照顾女方等原则,女方患疾属于需要照顾的情形,可能适当多分财产。三是家务劳动补偿,若女方在婚姻中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男方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您在离婚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