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襄垣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襄垣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襄垣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襄垣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襄垣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医嘱、门诊病历、购药清单等证据综合认定

2.误工费

(1)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80元/天×误工时间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或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受害人日均工资×误工时间

日均工资按照每年365日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当事人不能证明护理人员收入状况的,护理费参照120元/天的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营养费计算标准为50元/天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襄垣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襄垣县律师

2小时前

仲裁需要提交法院么

律图涪陵区律师 最近回复:

1.仲裁和法院诉讼是不同的纠纷解决途径,通常仲裁无需提交法院。仲裁是一裁终局,裁决有法律效力,当事人要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特定情形下会涉及法院。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可让法院裁定;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情形,可申请撤销;被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有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经法院核实,可裁定不予执行。

3小时前

仲裁需要提交法院么

重庆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结论: 一般情况下仲裁无需提交法院,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在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等特定情形下会涉及法院。 法律解析: 仲裁和法院诉讼是不同的纠纷解决途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需履行。当一方不履行裁决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中,仲裁会与法院产生关联。若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裁定;若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可申请法院撤销裁决;被申请人能提供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情形,经法院审查核实后,可裁定不予执行。如果大家在仲裁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者对仲裁与法院的关系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