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牡丹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牡丹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牡丹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牡丹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牡丹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牡丹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牡丹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牡丹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牡丹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牡丹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牡丹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牡丹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牡丹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牡丹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牡丹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牡丹区律师

2小时前

聚众斗欧没有打到人只是拿的东西会判多久?

云南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 拿的什么东西?价值多少?

2小时前

孩子拒付抚养费标准最新什么样

律图平台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存在所谓“标准”,但法院确定数额有参考依据。会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2)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50%。 (3)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若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可起诉。若对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抚养费数额确定较复杂,不同家庭情况不同。若遇到抚养费纠纷,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3小时前

孩子拒付抚养费标准最新什么样

律图辽宁律师 最近回复:

(一)若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如孩子的生活开支凭证、对方收入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抚养费数额。 (二)有固定收入的,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主张抚养费;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抚养费的判决裁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对方情节严重,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