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江川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赔偿标准

江川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江川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江川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江川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为80元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江川区为100元/天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江川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江川区律师

3小时前

换公司签合同可以拒绝领补偿吗

平台优选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换公司签合同导致原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需谨慎对待拒绝补偿的行为,避免权益受损或错过救济机会。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因换公司签合同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有权拒绝领取经济补偿。接受或拒绝补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强迫劳动者作出选择。 拒绝领取经济补偿可能意味着放弃相应权益。若后续劳动者想再主张该补偿,可能因已明确表示拒绝而面临法律上的障碍,难以顺利获得支持。 若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劳动者作出拒绝领取经济补偿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撤销该意思表示,并重新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3小时前

换公司签合同可以拒绝领补偿吗

律图河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劳动者有权拒绝领取经济补偿。当用人单位因换公司签合同等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是否接受该补偿属于劳动者的自主权利,劳动者可自主选择拒绝领取,用人单位不得强制要求劳动者接受或放弃。 (2)拒绝领取补偿可能产生权益放弃的后果。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领取补偿后,若后续再向用人单位主张该补偿,可能因已明确放弃而面临无法获得支持的法律障碍,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回该补偿。 (3)受欺诈胁迫时可撤销拒绝行为。若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作出拒绝领取补偿的意思表示,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撤销该意思表示,重新向用人单位主张应得的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在决定是否拒绝领取补偿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及可能的风险,若遭遇欺诈或胁迫情形,需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4小时前

换公司签合同可以拒绝领补偿吗

律图平顶山律师 最近回复:

(一)劳动者有权拒绝领取经济补偿。换公司签合同过程中,若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强迫。 (二)拒绝补偿需注意后续权益风险。若劳动者明确表示拒绝领取补偿,后续再主张该补偿时,可能因已作出拒绝的意思表示而面临法律上的障碍,难以获得支持,需谨慎决策。 (三)遭遇欺诈胁迫时的救济方式。若用人单位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作出拒绝领取补偿的决定,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撤销该意思表示,重新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