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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丹徒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丹徒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丹徒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30—5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侵权时间在2025年4月30日前:

(1)60周岁以下:(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20年

(2)60—75周岁:(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80-年龄)

(3)75周岁以上:(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劳动力丧失比例×5年

侵权时间在2025年5月1日后: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侵权时间在2025年4月30日前:

(1)60周岁以下:(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20年

(2)60—75周岁:(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80-年龄)

(3)75周岁以上:(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上一年度全省平均负担系数×5年

侵权时间在2025年5月1日后: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丹徒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丹徒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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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口头造谣的情况,可保存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等文字材料;若有他人听到过造谣言论,可请这些人提供书面说明或出庭陈述。 网络平台上的造谣内容,需及时截图或录屏,最好通过公证机构做证据保全,提升证据效力。 若造谣导致社会评价降低,可收集身边人态度变化的证据,比如他人的负面议论记录、合作对象拒绝往来的情况说明。 因名誉受损产生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诊断书、心理咨询记录、相关费用票据,以及失去工作机会的证明,都可作为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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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一方造谣诋毁女方名誉,女方可通过收集言语证据网络证据社会评价降低证据及实际损失证据举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女方举证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一是言语方面,收集聊天记录短信电子邮件,或请听到造谣言论的证人出具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二是网络造谣方面,对相关网页社交平台的造谣内容截屏录屏,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增强效力;三是社会评价降低方面,收集周围人态度转变的说明,如他人议论拒绝合作等情况;四是实际损失方面,收集医疗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心理咨询记录等精神损害证据,以及工作机会丧失的相关证明。若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收集并固定证据,必要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有效维护自身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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