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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曹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曹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曹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计算

2.误工费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或参照同行业标准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住宿费

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曹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曹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曹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死亡赔偿金

曹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曹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曹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60周岁以下: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60—75周岁: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75周岁以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曹县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曹县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曹县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曹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曹县律师

47秒前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多久内可以起诉

四川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责任认定书下达后,通常诉讼时效为三年,起算点是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的时间。 (2)不同类型案件适用法律有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方面,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日起算时效;仅涉及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时起算。 (3)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损之日起一年内,能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当事人需按具体案件情况,在规定时效内起诉。 提醒: 因不同案件责任认定书情况复杂,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咨询专业人员以准确把握诉讼时效,避免权益受损。

18分钟前

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多久内可以起诉

内江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确定案件类型,判断是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还是其他类型案件,因为不同类型案件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 (二)若为交通事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关注治疗终结或定残时间,从该时间起算诉讼时效;若仅涉及财产损失,从确定损失之日起算。 (三)若为医疗事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也可在规定诉讼时效内起诉。 (四)及时收集和保存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诉讼时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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