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 计算方式

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禹王台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禹王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8483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8697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3539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3元;

6、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52304元

(2)采矿业86525元

(3)制造业64495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153元

(5)建筑业61606元

(6)批发和零售业64891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7331元

(8)住宿和餐饮业45984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1501元

(10)金融业125279元

(11)房地产业6917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702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1438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279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0254元

(16)教育78468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943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458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16元

二、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整容费及其他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年度禹王台区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年度禹王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时间定残的,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禹王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禹王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365(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上年度禹王台区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20(元/天)×门诊次数或者住院天数

(2)市外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就医地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按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纠纷处理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16.鉴定费

根据实际发生的人身损害伤残程度鉴定费用并结合票据据实计算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禹王台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上述赔偿标准仅供参考。为您推荐:禹王台区律师

2小时前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解决

湘潭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这是处理此类债务的基本原则。 1.清偿的顺序与方式需遵循法定规则。首先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若共同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或者双方财产归各自所有,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清偿方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2.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特定条件。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例如双方共同签名确认,或者一方在事后对债务进行追认;二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不认定为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债权人的权利及一方的追偿权受法律保护。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要求共同偿还。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4小时前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解决

湖南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一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二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三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 (2)离婚后共同债务的清偿顺序为:首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提醒: 离婚时应明确共同债务的范围及清偿方式,避免后续纠纷;若被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积极举证债务是否符合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5小时前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解决

永州法务律师 最近回复:

(一)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按步骤清偿共同债务。首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了解离婚后的追偿权利。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5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