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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清镇市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清镇市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清镇市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清镇市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96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1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56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33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557元;

6、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9324元;

7、上年度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3394元

(2)采矿业87527元

(3)制造业93928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6568元

(5)建筑业81816元

(6)批发和零售业91457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2538元

(8)住宿和餐饮业5029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9635元

(10)金融业190319元

(11)房地产业78619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126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2145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7432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1631元

(16)教育100736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6165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119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9518元

二、清镇市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清镇市统计局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佣护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365天×护理天数

4.交通费

(1)市内

交通费按照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且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2)市外

交通费参照汽车、火车、高铁等普通等次车票价格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各市、州政府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有统一规定文件的,按照该文件执行。没有规定文件的,按照 100元/天计算

6.营养费

营养费=50元/天×住院天数

7.住宿费

按照住宿费正式票据据实计算,但不得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清镇市上一年度非私营单位各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为四万元以下(含四万元)。其中,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四万元;造成受害人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以上内容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仅作参考,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该清镇市人身损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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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不能放弃继承但要担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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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通常不能代替未成年人放弃继承,只有放弃继承不会对未成年人的利益造成损害时,才可以代理放弃。 继承人需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也遵循这一规则,若遗产价值不足以偿债,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还,法定代理人应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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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成年人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法定代理人一般不得代其放弃继承;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承担债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无需以个人财产额外偿还。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需优先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一般情况下不能代替未成年人放弃继承,仅当放弃继承对未成年人利益无损害时才可代为放弃。关于继承债务,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遵循限定继承原则,即仅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价值足以覆盖债务,就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若遗产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未成年人无需用个人财产额外偿还超出部分。法定代理人处理未成年人继承事务时,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则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如果您在处理未成年人继承相关事务时遇到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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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可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但法定代理人通常不得代理未成年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除非该行为对未成年人的利益没有损害。同时,未成年人继承遗产时承担的债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无需以个人财产额外偿还。 1.法定代理人在代理未成年人处理继承事务时,应始终将未成年人的利益放在首位。涉及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决定时,必须先全面评估该行为是否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任何损害,只有在确认无损害的前提下,才能谨慎作出决定,并留存相关评估材料作为依据。 2.未成年人继承遗产后,法定代理人需及时对遗产的实际价值和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进行详细核算。若遗产价值足以清偿债务,应严格在遗产范围内依法清偿;若遗产价值不足以覆盖债务,无需动用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进行补充偿还,确保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不受侵害。 3.法定代理人应严格遵守限定继承原则,不得擅自以未成年人名义承诺偿还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若遇到他人要求未成年人以个人财产偿还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应明确予以拒绝,并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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