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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高新区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高新区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高新区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高新区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60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9050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110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555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687元;

6、上年度全省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6054元

(2)采矿业113104元

(3)制造业83162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2998元

(5)建筑业76278元

(6)批发和零售业75628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06536元

(8)住宿和餐饮业53297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6084元

(10)金融业97701元

(11)房地产业81054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0887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20830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1780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0785元

(16)教育109680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11728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085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108681元

二、青岛市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35元;

2、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4元;

3、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7701元;

4、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7592元;

5、上年度青岛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08元;

6、上年度青岛市全市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671元

三、高新区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误工费=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合理部分),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0—40元/天×营养期限

7.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8.残疾赔偿金

高新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高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高新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制机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11.死亡赔偿金

高新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高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高新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高新区一般地区(青岛除外):按高新区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高新区青岛地区:按青岛市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应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经济能力、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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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放弃女儿抚养权后,若想重新获得抚养权,可通过协商或诉讼两种合法途径实现,核心是确保变更行为对女儿的健康成长更为有利。 1.双方协商一致变更。若与前配偶就变更女儿抚养权达成共识,可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探视安排等细节。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子女权益,签订后双方按约定履行即可,无需经过法院程序。 2.通过诉讼途径变更。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且存在法定可变更情形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定情形包括与女儿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导致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存在虐待子女的行为;女儿已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同时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等。 3.诉讼时需准备充分证据。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供能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女儿成长更有利的证据,比如对方无力抚养的医疗证明、虐待行为的相关记录、女儿表达意愿的书面材料等。法院会以保障女儿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综合评估双方的抚养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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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签订书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中需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标准及方式、探望权行使的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若想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起诉时需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例如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孩子,或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的行为,或孩子已满八周岁且自愿跟随自己生活同时自身具备抚养能力等。法院会以保障孩子合法权益为核心,综合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提醒: 变更抚养权需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协商时应明确协议细节,起诉时需准备充分证据;若对变更流程或证据收集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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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协商一致变更。离婚后放弃女儿抚养权的一方,若想变更抚养权,可先与对方沟通,若双方能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之后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即可。 (二)无法协商时向法院起诉变更。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且存在正当理由,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比如与女儿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女儿,或者该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女儿的行为,又或者女儿已满八周岁且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同时自己具备抚养能力等情况。起诉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对女儿的成长更有利,法院会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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