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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根据《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一、东乡族自治县统计局公示数据:

1、上年度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73元;

2、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7572元;

3、上年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5元;

4、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207元;

5、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494元;

6、上年度东乡族自治县职工年平均工资84500元;

7、上年度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年/人):

(1)农、林、牧、渔业62699元

(2)采矿业111348元

(3)制造业83374元

(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6962元

(5)建筑业62289元

(6)批发和零售业65574元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96585元

(8)住宿和餐饮业43082元

(9)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93005元

(10)金融业86769元

(11)房地产业53377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1500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1817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0818元

(1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9899元

(16)教育95211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8007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5521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0427元

二、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需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发票,结合病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据实计算

2.康复费、整容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3.后续治疗费

根据医嘱或者司法鉴定意见确定的必然发生的费用据实计算

4.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因误工实际减少的收入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从事农业生产的

误工费=上一年度东乡族自治县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3)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有固定收入,其他

误工费=上一年度东乡族自治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元/年)÷365(天)×误工时间(天)

误工天数:门诊:医治时间+医嘱休息时间(门诊1次按照误工1天计算)

住院:住院时间+出院后医嘱休息时间(医嘱休息期间定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

(1)住院护理

护理费=东乡族自治县日工资标准/天×住院天数×护理人数

(2)出院后的短期医嘱护理

护理费=东乡族自治县日工资标准/天×医嘱护理天数

(3)出院后的长期康复护理

护理费=东乡族自治县日工资标准/天×护理依赖系数×护理年限×护理人数

6.交通费

交通费市内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正式票据据实计算,无票据的按照10元/次执行,市外乘坐长途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按照交通费发票据实计算,但一般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

7.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出差伙食标准/天×住院天数

8.营养费

营养费=20元/天×住院天数

9.住宿费

以治疗为目的产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住宿费,按照住宿发票据实计算,不得超过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0.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系数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伤残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伤残系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器具更换次数

12.丧葬费

丧葬费赔偿金额=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个月

13.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2)受害人在60-75岁之间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年龄)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居民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14.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2)被扶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3)被扶养人在60-75周岁之间,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4)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作为抚养人主要收入来源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计算时不包含该系数)

(5)被扶养人有数人时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具体金额由当事人协商或根据损害后果、事故责任比例及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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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东乡族自治县人身损害计算方式最新整理更新时间为2025年,整理自政府网站、媒体等公开出版物,若内容有误欢迎拨打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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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伤者轻伤:未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者担全责,要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还会受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2.伤者重伤:若逃逸者负主责或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判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伤者死亡,判七年以上。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伤者没得到救助死亡。逃逸者还需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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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肇事逃逸致他人受伤,轻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者负全责并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重伤且逃逸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有不同量刑,同时需承担民事赔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当肇事逃逸导致伤者为轻伤时,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这一行为使得逃逸者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在此情况下,逃逸者不仅要赔偿伤者诸如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还会受到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若伤者达到重伤程度,且逃逸者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就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导致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逃逸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赔偿范围涵盖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如果遇到肇事逃逸相关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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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致他人受伤判罚依伤者伤情和具体情节而定。若伤者为轻伤,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逃逸者负事故全责,需赔偿伤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还会受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若伤者重伤,且逃逸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指被害人因未获救助死亡。此外,逃逸者要承担民事赔偿,涵盖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解决措施与建议: 1.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救助伤者并报警,不可逃逸。 2.相关部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3.加大对肇事逃逸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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